根據《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自主評聘辦法(修訂)》(浙機電院〔2021〕4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1年度我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聘范圍與對象
2021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范圍和對象詳見《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自主評聘辦法(修訂)》(浙機電院〔2021〕42號)。
二、評聘條件與要求
申報人基本條件不低于上級文件標準,且按照浙機電院〔2021〕4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申報材料的有效時間為自任現職以來至申報當年8月31日止。
三、評聘程序與時間安排
2021年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日程表見OA相關附件。
(一)個人申報
1.個人報名要求
(1)申報人須登錄“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http://jiaoshi.zjedu.gov.cn/”填報任現職以來的業績。(系統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1)
(2)如實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資格審核表》(附件6)、《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表》(附件8)、《職稱代表作學術不端檢測報告匯總表》(附件9)等相關表格。
(3)系統、表格、證明材料三者必須一致。
2.個人提供檢測代表作要求
檢測代表作數量與要求嚴格按照學校文件規定執行,具體要求見工作日程表和材料清單。檢測代表作須以申報人姓名為文件夾名、以“代表作題目+代表作類型+申報人姓名”為文件名。
3.個人提供送審代表作要求
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其送審代表作數量與要求詳見材料清單。其他說明如下:
(1)論文、論著代表作復印件提供封面、目錄、正文、封底4項內容,以及被收錄、轉載等證明材料。
(2)其他允許替代代表作的業績材料提供如下,由于其他允許替代代表作的業績材料第一次在送審中使用,最終以具體送審材料要求為準:
①專利:需提交專利證書(電子件和原件)、說明書(復印件和網上下載的PDF版)
②專利轉讓:需提交轉讓合同復印件
③標準、規范:需提交相應標準的原件
④研究報告:需提交研究報告原件
⑤優秀網絡文化成果:需提交相關成果的網絡截圖和網址
4.個人報送材料要求
申報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表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統一報送所在部門審核。
(二)部門審核
1.指定專人負責
部門指定專人收集申報材料,審核后填寫《專業技術資格報名匯總表》(附件7)。
2.部門審核要求
部門負責審核申報人是否滿足學校文件規定的申報基本條件,是否按規范填表,并提交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申報人不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不予推薦。
3.部門報送材料要求
將《真實性保證書》(附件5)、《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資格審核表》(附件6)、《專業技術職務報名匯總表》(附件7)、《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表》(附件8)、《職稱代表作學術不端檢測報告匯總表》(附件9)、《職稱代表作學術不端檢測結果匯總表》(附件9)、檢測代表作PDF格式電子材料、代表作及證明材料等統一報送人事處劉京韜OA郵箱。
(三)學校復核
申報人評聘資格和評聘材料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復核,具體分工如下:
人事處:負責審查申報資格、送審代表作、填表規范性等。
審查全國教師信息系統內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崗位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教師資格、榮譽信息、入選人才項目、國內培訓、海外研修(訪學)、技能及證書、雙師雙能型內容。
科研處:負責審查論文級別、科研項目、社會服務工作、授權專利、成果轉化、科研成果獎、論文獲獎、科研團隊建設、產學研工作站、高等職業教育管理類課題等。
審查全國教師信息系統內的榮譽信息、教學科研成果及獲獎、入選人才項目、學術兼職內容。
教務處:負責審查助教經歷、教學事故、教學任務、教學業績等級、教學成果獎、教研教改項目、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團隊建設、實驗室建設、實訓基地建設、社會培訓以及教務處組織的各類競賽獲獎等。
審查全國教師信息系統內的教育教學、教學科研成果及獲獎、入選人才項目內容。
學生處、團委:負責審查學生管理工作經歷、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學生創新創業指導工作、以及學工部和團委組織的各類競賽獲獎等。
公共基礎教學部:協助教務處審查公共基礎課、體育課教師指導學生競賽獲獎情況。
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審查社會培訓授課情況。
請認真組織做好報名審核與考核推薦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材料報送相關職能部門。